
李开锋律师,电话:130-117-07227,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,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,山东顺周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业务方向:经济类合同纠纷、土地类纠纷、经济类刑事辩护。
代表性案例
合同法方面:
1、2008年代理烟台张某诉青岛某汽车站办公楼租赁合同纠纷案,在合同签订未履行的情况下,为原告张某挽回各项经济损失计45万余元。
2、2011年代理济南王某诉济南某餐饮公司品牌加盟知识产权案,在原告向餐饮公司缴纳加盟费、相关培训费的情况下,案件经过一审、二审,迫使被告餐饮公司全额退还加盟费,并部分返还培训费,充分挽回原告经济损失。
3、2013年代理济南某电气公司诉济南某物流公司运输合同侵权纠纷案,在托运人未保价、承运人一方投保,承运人损坏托运人价值120余万货物的情况下,成功以合同侵权案由立案、并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,因各种因素、情况考虑,最终原被告双方和解结案,节省了合同双方的诉累。
房产土地方面:
4、2009年代理潍坊谭某诉刘某、谭某某等6人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,在原继承房屋拆迁,安置楼房后,就新安置的楼房在遗嘱及赡养事宜有争议的下,为原告争取到了其应继承的楼房份额。
5、2013年代理济南刘某、荆某诉济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、孙某房屋买卖确权案件中,原告在房屋没有办理房权证的情况下,经过二手买卖购得房屋,在我国目前缺少独立的、积极的确认之诉的立法环境下,经过法律论证说服法院,以房屋确认之诉立案,法院支持房屋确权,房管局及相关被告办证过户的诉请,维护了原告的应有权益。
6、2014年代理济宁汶上蒋某等五人诉汶上某汽车销售公司、孙某土地租赁纠纷案件,在汽车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、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履行租赁合同多年的诉讼背景下,将租赁合同之诉成功改为合同侵权之诉,让被告返还了土地并恢复原状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原告的土地利益。
刑事方面:
7、2010年担任济南某工程公司法律顾问期间,公司员工通过合同数据造价等手段,侵吞公司资产60万余,在一开始经侦大队认为不是刑事案件、是民事纠纷、不予立案的情况下,通过有力的法律说服和理论论证,最终以职务侵占罪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,最大限度维护了公司利益。
8、2014年济南张某涉嫌银行贷款诈骗,涉案金额160余万,通过对借款用途、借款方式、借款使用、资金走向、借贷目的、主观恶性等方面的辩解,最终让法院接受按骗取贷款罪定罪量刑,使量刑起刑点由10年以上下降为3年以下,最终量刑18个月,最大限度维护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。


